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淅川县矿产资源总体设计(2021-2025年)

来源:B0B体育app平台下载    发布时间:2024-01-22 15: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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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统筹部署淅川县“十四五”时期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工作,保障矿产资源安全供应,促进矿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其配套法规、《河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设计(2021-2025年)》、《南阳市矿产资源总体设计(2021-2025年)》和《淅川县国民经济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大目标纲要》等相关规定,编制了《淅川县矿产资源总体设计(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落实资源安全战略、加强和改善矿产资源宏观管理的重要手段,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活动的重要依据。涉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的相关行业规划,应当与本《规划》做好衔接。

  《规划》基准年为2020年,规划期为2021-2025年,展望到2035年。适合使用的范围为淅川县所辖行政区域。

  《淅川县矿产资源总体设计(2016-2020年)》发布实施以来,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和勘查程度显著提升,重要矿种查明资源量大幅度的增加。矿业布局趋于合理,开发利用结构逐步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显著提升,绿色矿山建设持续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成效明显。“十三五”规划目标基本完成,矿业高水平发展呈现较好态势。

  矿产资源种类更为丰富。截至2020年底,淅川县已发现矿产42种,查明资源储量的矿产18种,载入《河南省矿产资源储量简表》的矿产地52处,包括大型9处,中型6处,小型37处。开采矿区13处,未利用矿区39处。优势矿产为金属矿产钒矿、砂金,以及蓝石棉、虎睛石、晶质石墨、水泥用灰岩、大理岩、石膏等“六大非金属矿产”。

  矿业更有力支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依靠资源优势,建立了完整的资源勘查、采选、冶炼、加工产业体系。2020年规模以上工业公司矿业开采及洗选业营业收入为7.09亿元,占淅川县规模以上工业公司总营业收入的6.15%;后续延伸产业规模以上工业公司营业收入为15.06亿元,占淅川县规模以上工业公司总营业收入的13.07%。

  地质找矿取得重要进展。“十三五”期间,新发现矿产地7处,其中2处为详查地,5处为普查地,大型5处,中型1处,小型1处。新增查明资源量:晶质石墨1735.52万吨,钒矿(V2O5)48.83万吨,水泥用灰岩44069.97万吨。晶质石墨和水泥用灰岩均超额完成找矿目标,钒矿基本完成找矿目标。保有资源量居全国第一位的有3种,分别为蓝石棉、虎睛石和松香黄大理岩。

  矿业布局更加合理。优势矿产勘查开发方向调整初见成效,重点区域基本实现矿业优势互补、协调发展,重要矿产资源集聚效应凸显,成为保障县内资源安全的核心区域。

  开发利用结构更优化。矿业权区域管控得到落实,严格执行新建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准入要求。矿山数量大幅度减少,由2015年的24个减少至2020年底的16个。截止2020年底,县域内大型矿山2个,中型矿山2个,小型矿山12个,大中型矿山比例由8.33%提高到2020年的25.00%,实现了规划目标,规模化开采水准不断提升。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持续提升。淅川县矿山“三率”指标达标率为90%以上,优势矿产矿山达到了国家规定的“三率”最低指标要求,部分矿山固体废弃物实现了资源化利用。截至2020年年底,淅川县累计利用矿山废弃物约450万吨。

  绿色矿山建设稳步推进。落实了绿色矿山建设河南省系列区域标准,初步建成了政府引导、企业主建、第三方评估、社会监督的绿色矿山建设工作体系。2家生产矿山正在积极开展绿色矿山建设。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成效显著。新建和生产矿山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做到“边开采、边治理”。“十三五”以来,淅川县共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面积108.11公顷。

  矿产资源管理改革取得新进展。“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矿业权申请办理实现了“一网通办”,全方面实施矿业权竞争性出让,建筑石料类采矿权实行“净矿”出让;建立了以信用约束为核心的矿业权人信息公示制度,储量管理改革全面推进。

  地质勘查程度不够,资源保障程度下降。金银铜铅锌等重要矿产后备资源不足,保障程度低,需要加大找矿力度;战略性矿产石墨矿勘查程度低,普遍达不到开发标准,要进一步提高勘查程度;清洁能源以及脉石英矿产勘查滞后,目前还没有形成稳定勘查开发基地。

  开发利用结构调整力度不够。突出表现在矿山数量多而规模小,大中型矿山比重仍较低。大中型矿山比例25.00%,小型矿山比例75.00%,矿山结构不太合理,大中型矿山所占比重有待进一步提升。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式粗放。部分地区矿山规模小、布局散、资源利用率低和经济的效果与利益差,存在着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与矿山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情况差、矿产品产业链条短、产品附加值低、生产技术及设备落后等不良局面和状况,导致开发利用水平不高,矿山环境欠账多等问题。

  矿产资源开发与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不相匹配。矿山土地复垦率和生态恢复率均较低,矿山企业对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问题重视程度不够。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问题较为严重,目前的调查程度和资产金额的投入不能够满足全面治理的需要。

  矿业管理机制有待优化。矿业管理信息化水平不高,系统性管理上的水准有待进一步提高。

  “十四五”时期,是淅川县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县建设新进程的关键阶段,新时期对淅川县矿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提出了新要求。资源保障、绿色矿业、矿业结构和开发利用水平、矿产资源管理上的水准成为矿产资源行业面临的主要任务。

  建设现代化强县要求提高矿产资源保障能力。“十四五”时期,淅川县要开启建设现代化强县新征程,经济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总量还将保持刚性增长,依托淅川县优势矿产:钒矿、晶质石墨、脉石英、水泥用灰岩、建筑石料用灰岩等,建立淅川县稳定、经济、安全的矿产资源保障体系。

  建设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要求逐步推动矿业绿色发展。建设国家文明生态示范区对矿产勘查开发活动要求更加严格,必须强化矿业绿色发展刚性约束,优化勘查开发布局,推进绿色勘查和绿色矿山建设,加大矿山生态保护力度,促进经济、社会、资源和环境和谐稳定发展。

  高质量发展要求逐步提升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高水平质量的发展要求全方面提高矿产资源供给质量和利用效率,转变资源开发利用方式,加快矿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提高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在资源环境约束趋紧前提下以高质量供给引领和创造新需求,推进淅川县矿产资源高效利用。

  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进一步提升矿产资源管理上的水准。深化矿证管理制度改革,研究解决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保护过程中的深层次矛盾与问题,进一步激发矿业领域市场活力,规范矿业秩序,提升矿证管理与服务水平。

  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紧抓构建新发展格局战略机遇,锚定“两个确保”,实施“十大战略”,以“两个高质量”为方向,坚持“产业为基、项目为王”,牢牢把握扩大内需战略基点,积极融入双循环战略格局,持续实施“一条主线、四大战略”,统筹保障与保护、发展和安全,以高水平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着力优化矿业布局和开发利用结构,快速推进矿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逐步提升矿产资源保障能力,实现矿产资源助推淅川现代化建设迈向新征程。

  坚持优化布局,保障供给。按照省、市级矿产资源规划,开展本级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和勘查工作,科学布局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提高重要矿产资源的保障能力。

  坚持保护优先,绿色发展。在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的全过程中,要始终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优先位置,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发展绿色矿业。

  优化结构,高效利用原则。贯彻集约节约、循环利用的矿产资源利用理念,加快矿业结构调整,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工艺、方法、装备,创新固废利用途径,推进矿产资源高效利用。

  依法治矿、依法行政。以加强制度建设为基础,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准则,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为核心,坚持把依法行政贯穿于行政决策、监察执法、监督检查的全过程,坚持执法与服务、惩处与教育相结合,充分的发挥政府职能,形成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力的依法行政体制机制。

  到2025年总体目标。地质找矿取得重要进展,资源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逐步优化,资源利用效率逐步的提升;绿色勘查、绿色矿山建设全方面推进,矿山生态环境显著改善;形成矿产开发节约高效、矿区环境优好、矿地和谐的绿色矿业格局。

  矿产资源勘查目标。持续推进清洁能源及战略性矿产调查,加强重要成矿区深部及外围矿产资源调查。提高金属矿产勘查程度,加强水泥用灰岩和建筑石料用灰岩矿产勘查,矿产资源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目标。矿产资源供应保持安全稳定,全方面提升重要矿产资源规模化集约化开发利用水平。淅川县矿山总数控制在25家以内,大中型矿山比例不小于40%。其中三类矿产矿山总数控制在5家以内,新设矿山年产量不低于100万吨。

  矿产资源高效利用。加快矿业转型升级,改善采、选、冶加工结构,共伴生资源利用水平明显提高。淅川县矿山“三率”达标率100%。

  矿业转变发展方式与经济转型与绿色矿山建设。鼓励矿山按照标准规范进行绿色矿山建设;大中型生产矿山加快改造升级,逐步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小型及以下生产矿山按照绿色矿山建设要求规范管理。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目标。新建和生产矿山地质环境得到同步治理,建立矿山地质环境监视测定网络,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的法规与监督执行体系进一步健全,全面实现淅川县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良性循环。

  统筹淅川县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布局,促进资源勘查开发与区域经济发展、资源转型升级、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构建淅川县矿业发展新格局。

  紧紧围绕需求导向,在区内的重要成矿区带开展科学探索和成矿规律研究,寻找区内有潜力的钒矿、石墨、脉石英、水泥用灰岩等“十四五”期间淅川急需的矿产,为开发做准备,为资源安全作储备。明显问题导向,对露天开采的矿产,依据资源禀赋,进行集约化规模化开发,按照省级重点开采区,划定砂石土类开采规划区块。

  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一定要遵循三条控制线、淅川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等管控要求。统筹勘查、开采规划区块设置与三条控制线、三条控制线管控要求

  勘查开发矿种的划分。依照国家规划和省市规划的管控要求,结合淅川县勘查开发现状及市场需求,确定重点勘查开发矿产为金矿、脉石英、地热等;限制勘查开发钒矿、石墨、水泥用灰岩、建筑用石料等矿产;禁止勘查开发矿产为石煤、砂金、蓝石棉等。

  加强清洁能源的勘查。积极培育新能源勘查市场,加大地热能等清洁能源的勘查力度,圈定地热异常靶区,力争实现清洁能源找矿突破。

  加强新兴矿产勘查。加大财政资金对晶质石墨、脉石英等新兴矿产的勘查力度,鼓励社会资金热情参加,提交一批新兴矿产矿产地,实现新兴矿产找矿新突破。加强对新型资源富硒岩石(天然富硒土地)等的调查和勘查。

  加强共伴生矿产综合勘查。金属矿产勘查,要综合评价共伴生的金、银、铜、铅、锌、硫铁矿等矿产。石灰岩矿勘查,要对熔剂用灰岩、水泥用灰岩、饰面用灰岩等做综合勘查与评价。

  鼓励矿山开展综合利用。在开采主矿种的同时进行共伴生矿产综合利用,对废石和尾矿综合利用,鼓励金属矿山废石作为石料或填充物使用。

  根据淅川县资源分布和赋存特点,工业布局和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发挥优势、规模开采、集约利用的原则,规划4个重点发展区。淅川县北部石墨矿重点发展区。

  淅川县城西部金河镇-西簧乡钒矿重点发展区。位于淅川县城西部金河镇、西簧乡,区内钒矿资源储量较为丰富、集中,交通较为便利,集中分布3家钒矿开发企业。规划期内,建立以钒矿开发为主的矿业经济区。

  淅川菩萨堂-官沟一带石墨、金、脉石英重点发展区。位于西部荆紫关镇、西簧镇,区内石墨、金、脉石英矿产资源储量丰富,已开展四个省财政地质勘查项目(一个金矿、三个石墨矿),现存两个采矿权淅川县龙潭沟铁矿、黑马店庄铁矿。建立以石墨矿、金矿、脉石英等矿产开采为主的矿业经济区。

  淅川县下集-青龙砂石土类重点发展区。位于淅川县城西南部上集镇,区内砂石粘土矿产资源储量较为丰富、集中,交通较为便利,建立以建筑石料开采、加工为主的矿业经济区。

  根据资源潜力、地质工作程度及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需要,加大清洁能源、重要金属矿产、新兴矿产、急需的大宗非金属矿产的调查评价与勘查,强化对矿产资源勘查的规划分区管理,进一步提升矿产资源保障能力,以满足淅川县经济和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第一节

  开展矿产资源调查评价。部署开展新兴矿产、金属矿产的调查评价,为新兴矿产、金属矿产的勘查开发提供相关依据。开展淅川荆紫关-毛堂一带脉石英矿的地质调查评价,查明成矿条件,预测资源潜力,圈定找矿靶区。开展淅川县荆紫关-毛堂金多金属矿重点调查区地质调查评价,发现和评价一批可供勘查开发的矿产地。

  开展地灾、清洁能源矿产等调查评价。开展地质灾害高发易发区、重要城镇地质灾害勘查与风险评估工作,实时监测矿业集中开发区地下水环境、矿山地质灾害等工作;开展淅川县浅层地热能调查评价,重点开展淅川县汤山地热物探勘查。

  适度开展地方经济发展急需且具有较好未来市场发展的潜力的低风险矿种地质找矿,勘查区域主要为符合矿产资源计划要求的矿业权空白区。

  重点勘查区划分。本次共规划重点勘查区4处,分别为①淅川菩萨堂-官沟一带石墨、金、脉石英重点勘查区,②淅川李湾-火煤一带钒矿重点勘查区,③淅川大青塘-店子街一带金、脉石英重点勘查区,④淅川竹园沟-李家营一带石墨、脉石英重点勘查区。

  1、淅川菩萨堂-官沟一带石墨、金、脉石英重点勘查区:位于西部荆紫关镇、西簧乡,面积103.4938平方千米,主攻矿种为石墨、金、脉石英。截至2020年底,已开展四个省财政地质勘查项目,一个金矿、三个石墨矿。区内现有两个采矿权,淅川县龙潭沟铁矿、黑马店庄铁矿。一个探矿权,黑马店庄铁矿深部详查。据已有资料显示,区内石墨矿资源储量丰富,石墨矿埋藏浅,矿石品位高,易于开发。

  2、淅川李湾-火煤一带钒矿重点勘查区:位于北部的阎庄、田湖一带,面积117.4919平方千米,主攻矿种为钒矿。截至2020年底,区内有4个钒矿上表矿区。4个采矿权,均为钒矿。2个探矿权,一个钒矿,一个多金属矿。

  加强统筹部署,财政资金优先投入到重点勘查区内,通过财政资金引导,降低社会资金投资风险,推进矿产资源勘查。重点勘查区内实施绿色勘查,推进勘查技术创新,加快实现找矿突破,提交一批大中型矿产地和新增资源量。勘查规划区块优先向重点勘查区倾斜,通过合同约定勘查进度和勘查质量。鼓励大中型矿山企业依法在区内开展勘查工作,鼓励矿山企业组织接替资源勘查。

  在重点勘查区以及有一定找矿信息的区域进行勘查规划区块划分,保持已知勘查信息的完整性,对分割地质异常的或技术上存在不合理现象的已设探矿权,进行整合。新设探矿权最小勘查范围原则上不可以低于1个基本勘查区块面积。勘查规划区块原则上只针对空白区新设,原有矿权灭失可重新设置勘查区块,已有探矿权视为符合规划。

  勘查规划区块设置结果。规划期内共设置勘查区块12处,其中石墨矿7处,金矿1处,多金属矿3处,钒矿1处。

  积极引导勘查投入。建立多元化地质勘查资产金额的投入渠道,积极引导重点勘查区内的矿产勘查活动。财政出资大多数都用在开展基础性、公益性地质矿产调查,引导战略性矿产、重要非金属矿产和清洁能源矿产勘查。加强对老矿山接替资源勘查,引导和规范商业勘查,充分的发挥社会资金在矿产勘查中的主体地位,壮大商业性勘查市场主体。

  严格规范勘查行为。建立探矿权勘查信息公示及抽查制度,依法查处无证勘查、圈而不探、以采代探、边探边采、非法转让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对勘查工作投入达不到年度计划要求的探矿权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探矿权不得转让、变更和延续。

  推进矿产资源综合勘查与综合评价。在勘查主矿种的同时,对共伴生矿产做综合勘查、综合评价。金多金属矿勘查必须综合评价共伴生有益组份。

  强化探矿权竞争性出让。制定探矿权年度投放计划,做到有序投放,并向社会进行公告。完善探矿权竞争性出让制度,探矿权出让应采取招标、拍卖、挂牌等市场之间的竞争方式,严格限制探矿权协议出让,建立拟设探矿权项目库。

  持续推进绿色勘查。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实施勘查全过程环境影响最小化控制,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生态环境的扰动,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和谐双赢。

  全面提高优势矿产供给能力,保障资源刚性合理需求,调控优势矿产开发强度,优化开发利用结构,严格总量控制和开采准入,构建资源安全供给新局面,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遵循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原则,强化对矿产资源开发的规划分区管理,协调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空间关系。第一节

  严格控制淅川县矿山数量。到2025年,淅川县矿山总量控制在25家以内,大中型矿山比例超过40%。

  严格控制非金属矿山数量。到2025年,非金属矿山总量控制在5家以内,大中型矿山数量提高到3家。

  重点开采区划分。淅川县共划定3处重点开采区,分别为①淅川大华山金矿重点开采区,②淅川钒矿重点开采区,③淅川金河重点开采区。

  位于淅川县毛堂乡一带,面积6.6356平方千米。截止2020年底,区内现有采矿权3个。

  开采规划区块设置原则。根据勘查开发总体布局以及以往地质勘查所查明矿产地的详细情况进行开采区块设置。开采规划区块设置必须综合考虑矿区地质条件、资源储量、矿体埋深、采矿技术、经济条件、生产安全等因素,贯彻大矿大开的指导思想,促进大中型矿产地整装开发,杜绝一矿多开、大矿小开。

  开采规划区块设置结果。淅川县共设置一、二类矿产开采规划区块6处,其中石墨矿1个,脉石英2个,溶剂用灰岩1个,水泥用灰岩矿2个。

  严格“三率”指标要求。生产矿山应达到自然资源部和河南省已经公布的最低“三率”指标要求,暂未公布最低“三率”指标的矿种,参照同类矿种、同类矿床的平均水平确定。到2025年,主要矿种所有正常生产矿山全部达到自然资源部及河南省制定的最低“三率”指标要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辖区内矿山企业执行指标要求情况做监督管理,不定期开展抽查和检查,公开调查评估结果,发布“先进名单”和“不达标名单”。

  推广节约与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关键技术。完善先进技术推广目录发布和先进技术推广应用,鼓励矿山企业采用先进采矿选矿方法、选矿流程和选矿设备,推广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先进技术。

  开展关键技术攻关与关键设备研发。力争突破晶质石墨开发利用等技术瓶颈。加强钒矿深加工技术研究,提高开采技术水平,实现绿色开采与加工。鼓励矿山企业开展资源高效利用技术、废石尾矿资源化利用技术及节能环保关键技术的攻关与关键设备的研发。

  建立激励约束长效机制。强化关键技术推广应用,搭建信息共享平台;落实税费减免政策,鼓励矿山企业开展尾矿再选、固体废弃物再利用;鼓励建设无尾矿、无废弃物矿山,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严格矿产资源开发管理,促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秩序进一步好转。加强规划管控措施和力度,不符合开采规划区块设置要求的,不得新设采矿权。加强钒矿、石墨矿等限制开采矿种管理。

  严格新建矿山准入条件。新建矿山应当符合国家和省生态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地质勘查程度应满足相应矿山建设的要求。非煤矿山原则上应达到勘探程度;简单矿床应达到详查程度并符合开采设计要求;第三类矿产应达到矿山建设要求的地质工作程度。对于共伴生多种重要矿种的矿产地,开发利用方案要进行开采主矿种论证,根据国家政策、开采条件以及矿种的重要程度确定开采顺序。

  加强露天矿山布局管控。不得在三条控制线范围内和省矿产资源规划重点开采区以外新建露天矿山。

  积极推进采矿权“净矿”出让。提高矿产资源配置效率,优化矿业营商环境,露天矿山全面实行“净矿”出让,由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发展改革、工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水利、应急、林业等部门和乡镇政府对拟设矿区涉及的资源、土地、环境、水土、安全、林地和公共利益等进行论证评估和联合审查。拟出让项目应通过省、市、县三级自然资源部门会商。出让前政府应编制矿产资源开采与生态修复方案,出让后企业应按照方案实施开采与修复。

  规范非金属矿山开发管理。鼓励非金属矿山集约节约、综合利用和规模开发。对于用途不同的同类矿种设置采矿权时,合理确定开采主矿种,严禁优矿劣用。对于共生资源,统筹安排开发顺序,实行综合利用。

  合理开发地热资源。遵循“取热不耗水、采灌平衡”的原则,因地制宜合理开发地热资源。平原区中深层地热开发与回灌相结合,保持采灌平衡。统筹地热资源开发布局,充分利用地热井开采和地质勘查资料,科学合理设置地热开采规划区块。鼓励地方财政出资查明资源状况后,直接设置开采规划区块。

  鼓励开展智能化矿山建设。鼓励矿山企业采用先进采矿设备、智能化监控设备,建设智能化矿山;鼓励矿山企业投入专项资金,研究无煤柱护巷开采技术、冶金智慧矿山建设体系与关键技术、智能图像选矿工艺技术、智能矿山管理系统的研发,集约节约利用矿产资源。

  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监督管理。充分利用“互联网+”系统、遥感卫星、无人机、大数据分析等科技手段,加强对矿产资源利用以及法定义务履行的监督,加大对违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的查处力度。

  第一节合理调控开采总量对照现阶段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按照“十四五”以来最新政策要求,结合地方资源禀赋,避让三条控制线,充分考虑合理开发利用、保障资源供给、生态环境保护等因素,按照“以需定供”、“集中开发”原则,严格控制登记发证矿山总量。到2025年,淅川县第三类矿产的矿山总数量控制在5个以内,大中型矿山数量提高到3家。第二节

  为优化资源配置,规范砂石土类矿产矿业开发布局,实现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协调统一。根据淅川县资源分布特点、工业产业布局、城镇化发展方向,以及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和基础设施保护功能等约束条件,在省级重点开采区内划定砂石土类矿产集中开采区。一、砂石土类矿产集中开采区

  砂石土类矿产集中开采区一览表1、淅川县毛堂乡闫家沟建筑用白云岩矿集中开采区位于淅川县毛堂乡一带,面积1.1559平方千米,开采主矿种为建筑用白云岩。设置开采区块1个。

  集中开采区内应严格控制采矿权数量,合理确定矿区范围。可以整体开发的不得分割,严禁大矿小开,开采尽量不留边坡,将资源开发利用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进行有机统一。对区内已有采矿权不符合开采条件的应限期整改或进行整合;在集中开采区内新设的采矿权必须符合开采规划准入条件,必须集约节约开采矿产资源;矿山企业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水土保持、矿山复绿等方面的工作。

  淅川县自然资源局通过对发改委、水利、房管、建设、交通等部门调查了解2020年各类建设项目对砂、石等原料的需求情况。数据显示淅川县2020年对砂、石的需求分别为434.94万吨和991.09万吨。现有建筑石料类矿山两个,一个为淅川县金河镇火煤村建筑用石料白云岩矿,设计生产能力为100万吨/年,目前尚不具备开采条件。另一个为淅川县香花镇黑鱼沟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设计生产能力110万吨/年,目前尚不具备开采条件。淅川县对各类建筑石料需求缺口巨大,供求关系严重失衡,制约了重点工程的建设和社会的发展。且现有矿山建成后无法满足淅川县西北部荆紫关一带需求,因此为了

  严格管控新设露天矿山采矿权。新建露天矿山必须符合已批准的矿产资源规划和国家、部、省出台的关于露天矿山管理政策。露天矿山开采规模必须与资源储量规模相适应,新设普通建筑石料类矿山储量规模必须达到1000万立方米以上,年开采规模必须达到100万吨以上;新设建筑(饰面)石材类矿山储量规模必须达到200万立方米以上,年开采规模必须达到10万立方米以上。禁止新建零星分散规模的露天矿山项目。

  淅川县毛堂乡闫家沟建筑用白云岩矿集中开采区与基本农田、地质叠合图加强优质石灰岩保护性开发。本着“优矿优用”的原则,统筹石灰岩资源的开发与保护。优质石灰岩优先保障熔剂用、钙粉用和水泥用需求,严格限制优质石灰岩用做普通建筑石料。

  加强矿山尾矿、废石综合利用。加强饰面石材、水泥用灰岩、熔剂用灰岩等矿山以及废弃矿山治理产生的剥离物、废石的综合利用。

  第一节 绿色矿山建设统筹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生产矿山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落实绿色矿山建设责任主体,统筹谋划“十四五”期间绿色矿山建设工作,逐步推进生产(建设)矿山的绿色矿山建设。绿色矿山企业应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不定期对纳入绿色矿山名录的矿山进行抽查,对未采取巩固措施导致不满足绿色矿山建设相关标准的,从名录中移除,公开曝光。

  着力推广绿色采选方式。为从源头上减少废气、废水、废渣排放,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消除地面塌陷、泥石流等灾害隐患,露天矿山必须采用中深孔爆破作业和台阶式开采方法,建筑石料类矿山尽可能一次性采完、不留边坡或少留边坡,对现存的高边坡一面墙推进采矿方式限期完成整改;地下开采矿山具备充填开采条件的要积极推行充填法开采技术;推广干式堆存尾矿库技术,加强废石、尾矿的再开发再利用。

  政策扶持,多方位支持绿色矿业发展。完善河南省绿色矿山建设体系和制度,围绕企业需求出台激励政策,提升矿山企业创建积极性,支持各地绿色矿业发展,促进矿地融合发展,推动矿业产业转型升级。对于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规划和建设的矿山,在用地用矿等方面予以倾斜,对于完成绿色矿山建设任务的企业,落实矿业权优先投放、优先以协议方式有偿出让、税收减免、信贷金融产品支持、重污染天气允许生产等相关优惠政策。

  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加快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持续改善矿山地质环境,推动形成开发与保护相互协调的矿产开发新格局。一、矿区生态保护

  全面实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及土地复垦方案合并编制为矿山矿产资源开采与生态修复方案(简称“三合一”方案),生产矿山必须严格按照“三合一”方案进行相关活动,切实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和土地复垦义务。强化“三合一”方案的审查、公示和实施。落实方案编制、审查和实施的主体责任。

  明确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主体责任。对历史遗留、责任人灭失、政策性关闭的矿山,各级政府要有计划、分批次、有重点的进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中央和省级财政给予必要支持。在建和生产矿山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由矿山企业负责,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应当与矿产资源开采活动同步进行,矿山关闭前必须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义务。露天矿山按照“谁开采、谁保护、边开采、边治理”的原则,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加大矿山生态修复力度。

  划分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恢复区域。按照“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开发式治理、市场化运作”的矿山地质环境和综合治理的新机制,以丹江沿岸和矿产资源集中开采区为重点,以维护生态环境安全为核心,因地制宜、科学推进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工作。

  严格执行规划,履行好职责,加强规划的实施管理,形成推进规划实施合力,确保规划的顺利实施。第一节

  政府重视,多部门配合。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规划实施的领导和协调,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县人民政府和市自然资源局的领导下,负责矿产资源规划的制定、实施和管理工作,地方财政、金融、公检法等部门应支持和配合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进行规划的实施和管理工作,建立规划实施多部门间联络员机制,以利于多部门之间配合。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责任主体,协调解决《规划》实施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将重要指标和主要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科学制定年度计划,对规划目标和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和落实。

  县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规划》确定的目标基础上,根据县域矿产资源分布特点、国民经济发展等对矿产资源的需求,研究制定规划实施年度计划方案。对总量调控的矿种及年度指标实行计划管理,并以年报统计数据作为考核依据,超计划将扣减下一年度指标。年末或定时对规划实施情况做评估,形成年度评估报告,提出完善措施和规划调整、修订意见;规划期末,形成综合评估报告,为下一轮规划编制奠定基础。第三节

  《规划》是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经批准即具有法律效力。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保护及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等工作必须遵守。加强对矿产资源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建立规划实施的动态监测制度,并将总量调控、矿业权设置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等列为自然资源执法监测的重要内容,定期公布各地规划执行情况。对不符合规划要求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等项目,不得办理相应的手续。

  建立规划实施管理信息系统。以《规划》所涉及的规划目标、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矿业权区划等各种基础数据的基础上,借助地理信息系统平台,建立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对规划实施情况做监督管理,并及时对相关内容进行充实更新,实现信息共享,为社会公众服务,充分发挥规划的宏观调控作用,提高规划管理和执行水平。推动省、市、县三级联动,建立规划实施网上监管、办公及矿业权交易系统,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实现信息共享,扩大公开交易范围,引导和鼓励具有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投资人参与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和转让。

  鼓励科技创新与人才培育。积极扶持和引导企业研究开发、引进和应用现代的采选冶技术,提高矿产资源的综合利用率;鼓励企业开展中低品位、难选冶及尾矿开发技术探讨研究,促进潜在资源的开发利用。积极培养一批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掌握规划编制、实施、评估等技术技能的专业人才,以及具有一定理论水平与技术应用能力的创新型、复合型人才,全面提高规划实施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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